
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,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,根据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》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此制定2018-2019年度第二学期《南京外国语学校方山分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》。 ...
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,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,根据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》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此制定2018-2019年度第二学期《南京外国语学校方山分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》。 一、评选对象 现任班级、年级委员会和社团联盟委员会的学生干部。 二、评选条件 1.在班级、年纪委员会、社团联盟委员会管理工作中各方面表现突出,值勤认真负责,注意树立班级和学校的良好形象。 2.自觉遵守,带头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各方面以身作则。团结同学,热情为同学服务,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。 3.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、工作热情、积极主动、表现突出,认真做好所担负的工作,努力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。 4.学习成绩优良。 三、评选方法 1.评选采用班级公开投票或民主推荐的方法,鼓励个人自荐,评选可参照附件一。每班限报2人,并可以与“美德少年”并列。 2.评选由教师和学生推荐。班级初选,按要求推选候选人,班主任及学生进行考核、投票推选2人至学校参选。 3.校级评选:评选小组按照评选细则表、审批表、佐证材料进行打分,推选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。 4.当选名单将在校园内公示。如无异议由学校为“优秀学生干部”颁发奖状。 四、评选注意事项 1.要端正评选目的,注重评选的教育过程,发挥评选的教育激励作用。 2.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各类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。 3.请班主任老师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性评价工作,着眼于立足过程、促进发展的课程评价要求,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,重视对学生学习和发展过程的评价,重视评价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,要坚持标准,体育成绩不达良好者一律不得参评。 五、补充规定 对获得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学生,若出现以下情况取消其荣誉称号: 六、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外国语学校方山分校学生发展中心所有。
南京外国语学校方山分校 学生发展中心 二○一九年六月
附件一: 优秀学生干部评分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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